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試行)》業經昆山產業科創中心建設領導小組*五次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試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集聚,推動昆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按照《關于加快國家**產業科創中心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昆委〔2021〕17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章 總則
*一條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緊扣國家**產業科創中心建設目標,面向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和全市產業重大發展戰略要求,大力引進培育來昆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為全力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標桿城市提供堅實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撐。
*二條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立足于光電、半導體、小核酸及生物醫藥、智能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優先支持數字經濟和數字化發展、智能制造裝備與技術等產業領域創新創業人才。
*三條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才辦”)牽頭組織實施,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具體負責相關申報及管理工作,區鎮科技人才服務部門負責轄區內人才審核推薦和日常服務管理。
*二章 扶持對象及條件
*四條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設雙創團隊、創業領軍人才、創業成長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和青年領軍人才等類別。
*五條 昆山市雙創團隊,主要支持具有原始創新能力,能夠突破產業關鍵核心技術,促進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引領產業高端化發展的創新創業團隊。基本條件如下:
1. 團隊成員由領軍人才和核心成員組成,至少3人以上。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引進后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
2. 團隊成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且有2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及管理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效;
3. 團隊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力,研究成果居國際**水平,具有杰出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獲得過昆山市級及以上人才計劃認定;
4. 團隊應于近年到昆山創業或全職引進到昆山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領銜研發及管理工作。創業團隊的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主要精力在昆山企業,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創新團隊成員應在引才單位擔任高管或關鍵研發項目負責人及以上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到崗工作,稅前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
5. 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能有效解決產業核心技術、
共性關鍵技術和“卡脖子”技術,項目總投入不少于2000萬元,且能夠在未來5年實現產業化,具有顯著的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
6. 團隊一般應配有1名35歲以下青年人才;
7. 除滿足上述條件外,對領軍人才為院士、***人才等**人才,團隊成員5人以上,項目總投入5000萬元以上的雙創團隊予以重點支持。
*六條 昆山市創業領軍人才分為A類、B類、C類3個檔次,主要支持帶團隊、帶技術、帶項目來昆創業,具備明晰的產品開發和市場定位,通過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產業新質態的創業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1. 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豐富的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2. 創辦企業屬于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主導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能夠******或引領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3. 近年引進到昆山創業并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主要精力在昆山企業,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A類、B類、C類要求個人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分別達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300萬元(含)、300萬元-100萬元(含)。
*七條 昆山市創業成長人才主要支持來昆時間較長,創辦企業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的創業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1. 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者和實際控制人(為企業*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
2. 企業創辦時間在3年以上10年以內,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成長性和創新能力;
3. 企業至少擁有1項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或國家新藥、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4. 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場前景,上年度銷售收入超過2000萬元,創辦5年以上的企業,*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500萬元;
5. 申報企業須為有效高新技術企業、上市企業或三年內入選過蘇州市瞪羚計劃企業、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等,且承擔過蘇州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
*八條 昆山市創新領軍人才主要支持到昆山科技型企業、在昆高校和科研機構領銜科技創新工作的創新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1. 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具有豐富的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從事研發、管理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2. 擁有能夠促進引才單位自主創新、技術升級且產權明晰的
核心技術,于近年引進到昆山擔任引才單位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入選后須全職在昆山引才單位工作3年以上;
3. 已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到崗工作,稅前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
4. 引才單位信譽良好,應具有較好的科技創新基礎,且能為引進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昆山市級及以上雙創人才創辦的企業;②有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③蘇州市瞪羚計劃企業、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④建有蘇州市級以上研發機構的規上企業或其他相關企業(機構);⑤在昆高校和科研機構。
*九條 昆山市青年領軍人才主要支持在技術開發、成果轉化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青年科技人才在昆創業或全職引進到昆山科技型企業、在昆高校和科研機構領銜創新研究,培養造就一批有望進入產業鏈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業家、青年科學家。
1. 青年創業人才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有較好的創新能力,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主要精力在昆山,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50萬元,創業項目能夠******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2. 青年創新人才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企業引進的青年人才應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及管理的經歷,工作業績突出;在昆高校和科研機構引進的青年人才一般應具有國內外知名高校、研究機構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的工作經歷,具有**研究水平和業績,有望成為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帶頭人。
*三章 申報和立項
*十條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申報和立項主要包括網上申報、形式審查、技術評審、面試答辯、現場考察、社會公示及發文認定等環節。
*十一條 市科技局根據該實施細則要求,每年初擬定當年度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申報通知,經市人才辦主任會議審定后對外發布。
*十二條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申報推薦工作由區鎮科技人才服務部門負責。申報人及單位進行網上申報,經區鎮科技人才服務部門初審同意后報送至市科技局。
*十三條 市科創發展服務中心負責項目形式審查,形成審核意見,經市科技局審核后確定進入技術評審名單。
*十四條 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評審和面試答辯,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形成建議名單,經市人才辦主任會議審定后確定進入下階段名單。
*十五條 市科技局組織開展實地考察,根據考察情況,提出擬立項建議人選,經市人才辦主任會議審定,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發文確認。
*十六條 對上年度在我市申報并列入上級雙創人才計劃、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引進的***人才及社會資本引進落戶的優秀人才創業項目、全國高水平創業大賽的優秀獲獎項目、**高校人才項目以及“獨角獸”、潛在“獨角獸”和“獨角獸”培育企業等創業人才項目,經評估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直接立項或簡化評審程序。
*十七條 企業全職高薪引進的***人才、世界500強企業總部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或同等職位的人才,經評估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直接立項。
*四章 扶持政策及資金安排
*十八條 昆山市雙創團隊給予*高1000萬元資助經費。昆山雙創人才給予*高400萬元資助經費(具體資助金額及撥付過程見附件1)。
*十九條 對自主申報入選上級人才計劃的領軍人才給予一定資金扶持。入選上級雙創團隊計劃給予*高5000萬元資助經費(創業團隊給予*高3750萬元項目經費和1250萬元股權投資,創新團隊給予*高3750萬元項目經費),入選上級雙創人才計劃給予*高600萬元項目資助經費和*高300萬元安家補貼(具體資助金額及撥付過程見附件2)。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按就高不重復享受的原則,***人才和省雙創人才累計享受經費支持。
*二十條 對創業領軍人才(團隊)在項目實施期內,連續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20%以上且*3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高成長性人才企業,按照企業三年主營業務收入總額(不含關聯交易等)的2%給予*高1000萬元的成長獎勵。
*二十一條 資金支持采取市、區(鎮)聯動的方式,承擔比例按統一要求執行;同時,通過無償項目資助和股權投資方式,加大對人才企業支持力度。
*五章 實施與管理
*二十二條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管理過程包括合同簽訂、中期檢查、驗收管理、延期管理和項目終止等。項目中期檢查和驗收管理通過后資金撥付部分,由市科技局提出意見,經市人才辦主任會議審定后實施。區鎮科技人才主管部門應做好項目的跟蹤和實施監管工作。
*二十三條 合同簽訂。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立項后簽訂《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項目合同》,明確實施計劃和目標任務,逾期未提交項目合同的視為放棄接受資助。
*二十四條 中期檢查。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開展中期檢查,對中期檢查不合格者,暫緩撥付資助經費。
*二十五條 驗收管理。項目實施到期后應組織驗收,雙創團隊、創業領軍人才驗收由市科技局組織實施。創業成長、創新領軍和青年領軍人才驗收由區鎮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驗收方案、專家及結果須報送市科技局審核。對于創業人才企業實施期內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蘇州市瞪羚計劃企業、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或者項目實施期內年銷售收入達到1000萬元或凈納稅超過100萬元的項目可以直接通過驗收。
*二十六條 延期管理。原則上中期檢查和驗收不予延期,如確需延期須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區鎮主管部門審核后提交市科技局,延期項目數量不超過同期開展項目過程化管理的10%,延期時間不超過1年。延期后不能通過的項目將終止并不再保留相應的工作生活待遇。
*二十七條 項目終止。項目實施過程中,昆山市雙創人才
計劃項目負責人不得變更。人才及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報單位或區鎮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提出終止項目實施的申請,報市科技局批準。終止的項目,視合同履行情況記入科研信用記錄。相關人才經市人才辦主任會議核定,不再保留相應的工作生活待遇。市人才科創發展服務中心負責項目實施期完成后的日常管理,形成經營異常項目審查意見,定期提交市科技局審定,經確定后不再享受相應的工作生活待遇。
(一) 人才、團隊已離職離崗的;
(二) 人才創業企業股權、管理團隊等發生重大變更,人才不再是創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大股東的(不符合當時申報條件);
(三) 企業已注銷、搬離,或項目無法按計劃正常實施的。
*二十八條 免責機制。建立創新盡職免責機制,對已經勤勉盡責、未謀私利,項目經費均用于項目研究開發,但因技術路線選擇失誤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導致未完成項目任務目標的人才及企業予以免責,不作負面評價,企業提供經費使用專項審計報告。
*二十九條 人才及企業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核實將取消申請資格,納入個人征信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追回已撥付經費,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章 附則
*三十條 本細則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2年,原《昆山市雙創人才(團隊)計劃項目實施過程考核管理辦法》(昆委人才辦〔2018〕8號)、《昆山市雙創人才(團隊)計劃評審辦法》(昆委人才辦〔2019〕2號)、《昆山市雙創人才(團隊)計劃專項資助辦法》(昆委人才辦〔2019〕3號)同時廢止。
1.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資助情況表
2.上級人才計劃資助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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