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滸墅關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科技城、蘇州西部生態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綜保區管理辦公室,各室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實施辦法》已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實施辦法
*一章 總則
*一條 為高水平打造創新引領發展示范區,開放再出發,做強科技創新主陣地,加快引進、集聚科技人才來蘇州高新區創新創業,助推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區域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條 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大健康、大數據和高端制造等產業領域,大力引進高層次科技領軍人才(團隊)來蘇州高新區創新創業,切實提升區域科技人才綜合競爭力。
*三條 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分為兩大類別:**領軍人才(團隊)、領軍人才(團隊)。其中,**領軍人才(團隊)分為三類:重大創新團隊;諾貝爾獎獲得者、海內外院士及國家*高科技獎獲得者;地方培養的院士。領軍人才(團隊)分為五類:重點創新團隊;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成長);創新領軍人才。
*二章 申請條件
*四條 **領軍人才(團隊)
(一) 重大創新團隊主要支持擁有重大原始創新成果,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能夠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持續的創新支撐,并引領和推動蘇州高新區產業跨越發展的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團隊。
團隊成員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具有博士學位。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強,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業績突出。
團隊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創業或全職到蘇州高新區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自主創業的團隊,企業須已正式設立,領軍人才需符合區創業領軍人才條件;相關核心成員應全職或占股。引進的創新團隊,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符合區創新領軍人才相關基本要求。
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能夠解決產業發展的重大瓶頸和關鍵問題,具有顯著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項目已有重大投入或產出,且能夠在未來5年內實現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二) 對來蘇州高新區創新創業的諾貝爾獎獲得者、海內外院士及國家*高科技獎獲得者等國內外**人才(團隊),根據來蘇州高新區實施項目的綜合情況,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三) 對通過蘇州高新區企事業單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培養并新當選的兩院院士,經認定后直接給予人才及培養單位相關經費支持。
*五條 領軍人才(團隊)
(一) 重點創新團隊成員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一般不少于3人,并具有博士學位。團隊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創業或全職到蘇州高新區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自主創業的團隊,企業須已正式設立,領軍人才需符合區創業領軍人才條件;相關核心成員應全職或占股。引進的創新團隊,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符合區創新領軍人才相關基本要求。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已有一定投入,技術水平處于國際前沿,主導產品具有優秀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二) 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掌握項目相關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水平,主導產品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人才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股權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為企業*一大自然人股東,實繳貨幣出資不低于100萬元。人才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擬在高新區成立企業或企業于近年內設立。
(三) 創業領軍人才(成長)一般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并符合區創業領軍人才關于股權、出資等相關基本要求。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已有較多投入、產業化程度較高。企業成長性較好,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成立時間在2年以內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含關聯交易及經銷收入)達到1000萬元;企業成立時間在5年以內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
(四) 創新領軍人才主要支持到蘇州高新區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為突出的業績。人才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并到區內企業全職工作。引進單位具有較好的科技創新基礎,且能為引進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三章 扶持政策
*六條 立項項目可享受項目經費、安家補貼、辦公用房補貼等政策扶持,綜合扶持上不封頂。
*七條 **領軍人才(團隊)
1.重大創新團隊:根據評審結果,給予1000-5000萬元項目經費;給予領軍人才200萬元、團隊成員100萬元安家補貼。根據項目實際需求,提供不超過2000平方米的辦公啟動場所,給予3年全額租金補貼。
2.諾貝爾獎獲得者、海內外院士、國家*高科技獎獲得者等國內外**人才(團隊):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單個項目綜合扶持不低于5000萬元,上不封頂。
3.地方培養院士:給予院士200萬元獎勵,給予培養單位500萬元獎勵。
*八條 領軍人才(團隊)
(一)項目經費
1.重點創新團隊:根據評審結果,給予4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項目經費;
2.創業領軍人才(領軍):根據評審結果,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項目經費;
3.創業領軍人才(孵化):給予50萬元項目經費;
4.創業領軍人才(成長):立項后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立項獎勵;立項后2年內,企業每年主營業務收入保持30%的增長(或年均復合增長達30%)且研發投入保持10%的增長,按照上年度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增長部分的10%,連續2年給予成長獎勵;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5.創新領軍人才:根據評審結果,給予50萬元、100萬元項目經費。
(一)安家補貼
1.重點創新團隊:給予團隊成員每人100萬元安家補貼;
2.創業領軍人才(領軍):給予100萬元安家補貼;
3.創業領軍人才(孵化):給予50萬元安家補貼;
4.創新領軍人才:根據評審結果,給予50萬元、100萬元安家補貼。
(二)辦公用房補貼
1.重點創新團隊:提供不超過500平方米的辦公啟動場所,
給予3年全額租金補貼;
2.創業領軍人才(領軍):提供不超過200平方米的辦公啟動場所,給予3年全額租金補貼;
3.創業領軍人才(孵化):提供不超過100平方米的辦公啟動場所,給予3年全額租金補貼。
*四章 申報評審
*九條 申報方式包括兩類:專家集中評審、人才項目路演。原則上同一項目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次。各申報方式具體事宜如下:
1.專家集中評審:每年開展2次,具體以申報通知為準。**領軍人才(團隊)中的重大創新團隊及領軍人才(團隊)中的所有類別均可通過專家集中評審方式申報。
2.人才項目路演:區科創局定期組織“智匯蘇高新”科技人才路演,獲獎項目符合申報條件的,經審核認定,可列入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領軍人才(團隊)中的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可以通過人才項目路演方式進行申報。
*十條 對以下幾類符合領軍人才申報條件的,經審核認定,可列入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
1.已入選***重點人才工程的人才,或作為項目負責人在國內外較為知名創業大賽中獲得*高獎項的人才;
2.已獲得投資機構500萬元以上投資并實際到位的項目。上述投資機構應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根據《蘇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舉薦辦法(試行)》(蘇高新人才辦〔2019〕8號),獲得舉薦專家推薦的人才。
*五章 其他相關政策支持
*十一條 對獲批國家和省級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的,給予承擔單位*高150萬元獎勵,對獲批省雙創團隊的,按照上級經費給予1:1獎勵。對獲批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含姑蘇重大創新團隊)的,按照上級文件和現行財政體制進行分級承擔。對同時列入省雙創團隊、省雙創人才、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等各級領軍人才計劃的,從高不重復支持。區科創局根據上年度人才獲批情況直接認定。
*十二條 立項項目還可以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創業股權投資。根據項目需求,經論證審批后,可由高新區風險投資基金對項目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股權投資,也可參照其他投資機構跟進投資。
2.科技貸款支持。根據項目需要,經評審,可獲得不超過2000萬元的政策性科技貸款。
3.貸款貼息。根據項目情況,項目合同期內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貼息。
4.家屬子女安置。其配偶、子女戶口可隨遷至蘇州高新區,
子女入學可享受蘇州高新區居民待遇。
5.項目土地安置。對有土地需求的項目,優先提供土地。
*六章 經費管理
*十三條 **領軍人才(團隊)資助經費列支渠道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商定。領軍人才(團隊)項目經費由區級財政和企業注冊地所屬的滸墅關經開區、科技城(東渚)、西部生態旅游度假區(鎮湖)、各鎮(街道)等地財政按照7:3的比例分擔。由區級財政承擔的項目經費、辦公用房補貼從區科技創新資金中列支;由區級財政承擔的安家補貼、人才獎勵從區人才開發資金中列支。區科創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分年度撥付。
*七章附則
*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關于進一步推進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的實施細則》(蘇高新管〔2018〕138號)自行廢止,已享受原政策資助的人才不再重復資助。
*十五條 本辦法由區人才科技工作領導小組科技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電 話: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郵箱 cs@key-way.com
地址:蘇州市干將東路178號蘇州自主創新廣場3號樓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