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蘇州市企業技術創新專項(科技設施)項目的申報背景
2017年市科技成果轉化專項將深入貫徹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全面落實創新驅動發展“1+3”政策文件,以國家技術轉移蘇南中心建設為重點,鼓勵我市科技型企業承接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等的科技成果,著力提升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推進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助推區域經濟轉型升級。
2、蘇州市企業技術創新專項(科技設施)項目的支持方式
蘇州市企業技術創新專項(科技設施)項目給予立項的企業給予10-1000萬的資金補助,該項主要分為企業研究院、企業院士工作站、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企業研發機構績效、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科教單位重點實驗室新建(重點實驗室(科教單位))等模塊建設。
3、蘇州市企業技術創新專項(科技設施)項目的支持重點和申報條件
項目咨詢人、申報單位應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可靠,并提交承諾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今年度各類市級科技計劃項目:(1)截至2017年3月1日,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應結未結的;(2)承擔省、市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的;(3)在蘇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4)列為科技信用較重失信或嚴重失信的。
同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得申報今年度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1)在蘇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2)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統計的;(3)完成科技統計但沒有研發投入、研發人員的。(4)列為科技信用較重失信或嚴重失信的;(5)項目咨詢材料或項目驗收材料、后補助評估材料可能涉及國家機密的。
(1)企業研發機構新建
1.120101 企業研究院
以培育地標型企業研發機構、創建***企業研發機構為目標,圍繞“十三五”科技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建設載體,部署建設3個左右企業研究院,每家資助經費不超過100萬元。其中,張家港、常熟、太倉、昆山立項項目扶持經費聯動比例為1:2。
實施方式:各市、區科技局組織推薦申報,限報2家。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可行性論證、完善建設方案,擇優立項支持。
申報條件:
a.企業研究院建設應依托在建有省重點企業研發機構的高新技術企業、蘇州市瞪羚計劃企業等行業領軍企業、龍頭骨干企業,上年度相關產品銷售5億元以上;
b.企業技術水平**,建有省級以上創新載體,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實質性合作,擁有行業知名專家領銜的50人以上的創新研發團隊,擁有2項以上核心技術發明專利;
c.申報企業充分整合創新資源優勢,近三年企業科技設施建設與研發投入占銷售額比例不低于3%,有相對獨立的研發工作場地,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
d.企業研究院除申報書外,必須有成熟完整、特色鮮明的建設方案。
2.120201 企業院士工作站
圍繞新興產業、優勢產業的創新發展,引進院士等高端人才創新團隊,重點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研發戰略咨詢、創新人才培養等。在蘇州市區注冊的企業每家資助經費不超過30萬元,其他地區企業擇優予以指導性立項。
實施方式:采取專家評審、擇優支持方式。
申報條件:
a.申報企業應為上年度銷售額5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有較完善的院士團隊工作條件;
b.引進院士團隊專業方向應與企業主營業務一致,己有一年以上的實質性研發合作基礎,團隊累計駐企年工作時間不少于300人日。優先支持省重點企業研發機構和建有市級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申報。
c.引進的院士團隊在省內未建有其他企業院士工作站。
3.120301 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提供支撐。
實施方式:建設資金主要以單位自籌為主,鼓勵各市、區給予經費支持。具體申報另行通知。
4.120401 重點實驗室(企業)
面向蘇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圍繞培育行業龍頭企業原創研究能力,重點支持5家左右企業重點實驗室,加強前瞻性技術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重大關鍵技術研究,搶占產業技術制高點。每個資助經費不超過30萬元。
實施方式:采取專家評審、擇優支持方式。各市、區限報2家。張家港、常熟、太倉、昆山申報項目擇優給予指導性立項。
申報條件:申報企業主導產品上年度銷售額5000萬元以上,R&D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近三年連續盈利并有增長,擁有國內**水平的20人以上專職創新團隊,擁有本領域核心技術發明專利1項以上;實驗室研究目標明確,新增投入(不含轉移資產)不低于500萬元,研發場所獨立集中,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實驗室儀器設備等相關資源納入蘇州市研發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管理,面向企業及社會開放服務。優先支持創新領軍企業、國家標準主持單位和***行業組織、標準委員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等單位,已建有市企業研究院的企業不得再申報市企業重點實驗室。
(2)企業研發機構績效
對市級企業研發機構(包括以企業為主體建設的企業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進行考核評估和分年度績效補助。經考核評估結果為合格及以上,可依據其研發績效申報,擇優給予*高50萬元一次性后補助。其中,張家港、常熟、太倉、昆山立項項目扶持經費聯動比例為1:2。本年度績效補助領域為裝備制造、生物醫藥。
實施方式:采取先考核評估再申請績效補助的方式,申報另行通知。
(3)新型研發機構建設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打造產業科技創新高地的若干措施》*9、10條,重點鼓勵民辦公助的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并持續支持新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創新活動。對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按照《蘇州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和績效管理辦法》,給予*高1000萬元建設支持。其中,張家港、常熟、太倉、昆山立項項目扶持經費聯動比例為1:2。
實施方式:采取先備案后申請經費方式,備案和申報另行通知。
(4)科教單位重點實驗室新建
120501 重點實驗室(科教單位)
重點面向民生科技領域,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事業單位,開展重大科學技術前沿研究和原始創新性應用技術研究,支持5家左右重點實驗室,每個資助經費不超過30萬元。
實施方式:采取專家評審、擇優支持方式,各單位原則上限報2項。
申報條件:申報單位應擁有1項以上相關領域發明專利等核心技術,擁有20人以上的科研團隊,其中10人以上需具有高級職稱,實驗室新增投入(不含轉移資產)不低于500萬元,研究與實驗場地獨立集中,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實驗室儀器設備等相關資源納入蘇州市研發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管理,面向企業及社會開放服務,重點支持實驗室向社會實踐地開放運行。
4、蘇州市企業技術創新專項(科技設施)項目的申報時間
項目咨詢受理截止時間及地點:2017年5月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紙質材料請于5月8日17點前交至蘇州市干將東路178號自主創新廣場2號樓一樓105室項目服務科(節假日不受理)。需另行通知的項目咨詢截止時間以通知為準。
以上信息為2017年的蘇州市企業技術創新專項(科技設施)項目咨詢通知的節選內容,具體要求以當年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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