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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蘇州工業園區自主品牌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型自主品牌企業)申報通知
園區各企業:
根據《蘇州工業園區關于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及《蘇州工業園區關于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從即日起開展自主品牌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在園區行政區域內注冊,有固定辦公場所,符合園區產業發展政策,在園區注冊經營期不少于10年。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單位,需具備健全的財務制度和管理體系,實行統一核算;非獨立法人資格的,財務需單獨核算。經相關部門信用信息核查,申報單位三年內無嚴重失信行為。
科技型自主品牌企業應符合:在納米技術、生物醫藥、云計算、電子信息、智能裝備等新興產業領域從事技術與產品創新研發;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在有效期內;上年度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人均銷售收入達到30萬元,年度銷售凈利潤率高于10%,或上年度銷售收入在2000萬元-5000萬元之間且銷售收入增長同比超過30%,擁有自主品牌或核心領域知識產權。
二、獎勵標準
(一)給予相當于其上年度在區內新增生產設備投資總額3%的獎勵。
(二)除現有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外,再給予被培育企業經認定的上年度研發費用支出5%的獎勵。
(三)對自主品牌企業新增租賃區內廠房用于主營產品的研發或生產的,給予廠房租金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新增廠房租金總額的50%。
(四)鼓勵在園區**建設示范工程,經相關部門審核批準,**示范工程完工后按推廣的自主創新產品費用的30%補貼,示范工程實施方年度補貼上限為 50萬元。
(五)對于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的自主品牌企業,獎勵200萬元;對于年度國外PCT專利申請量超過10件的自主品牌企業,每件獎勵1萬元;鼓勵自主品牌企業利用知識產權開展質押貸款,按照基準利率給予貸款利息50%的補貼,每家被培育企業每年*高貼息額50萬元,不可與其它貸款貼息政策重復享受。
(六)對獲得馳名和**商標的自主品牌企業,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分別獎勵120萬元和30萬元;自主品牌企業當年境內注冊50件以上或境外注冊20件以上商標的,給予表彰。
(七)對獲得國家和省**稱號的自主品牌企業,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分別獎勵120萬元和30萬元。
(八)自主品牌企業獲得***質量獎,獎勵500萬元;獲得江蘇省質量獎和江蘇省質量管理優秀獎,分別獎勵120萬元和60萬元;獲得蘇州市市長質量獎,獎勵100萬元。
(九)母公司和子公司同為自主品牌企業的,母公司業績應扣除子公司業績,不重復享受。原則上每家企業每年*高可享受補貼不超過300萬元。
以上獎勵可疊加享受。
三、申請所需材料
(一)申報專項資金項目承諾書(附件1)。
(二)《自主品牌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2),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書面申請報告,主要內容有:項目申請單位的基本情況,未來三年發展計劃,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等。
(四)近兩年度(2015年、2016年)企業財務審計報告。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下:
1、生產設備投入補貼:上年度(2016年)新增生產設備清單匯總表;發票、合同復印件、發票匯總表及明細;
2、研發費用投入補貼:上年度稅務認定研發費用的證明材料;
3、廠房租用補貼:新增廠房租用憑證、合同復印件;廠房租用說明材料;
4、市場開拓補貼:**示范工程證明材料;
5、推進實施品牌戰略:蘇州工業園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資金資助申請表(貸款貼息項目須提供);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銀行放貸給企業的進帳憑證、企業向銀行償付利息的財務憑據(貸款貼息項目須提供);獲得專利、商標、**和質量獎匯總表及相關發文或證書。
《自主品牌企業基本信息表》(附件3)發送至wyun@sipac.gov.cn,收到回復認可后遞交紙質材料。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二份(膠裝),送至園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2號窗口(月亮灣路慧湖大廈A座10樓)。本年度項目咨詢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
企服中心 王韻 67068027 wyun@sipac.gov.cn
企服中心 殷俊 67068005
科信局 吳蕓蕓66681669
蘇州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委員會
蘇州工業園區科技和信息化局
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2017年8月29日
[上一個產品:關于申報2017年*二批昆山市機器人及智能制造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下一個產品: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昆山市知識產權獎勵項目通知【智為銘略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