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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新技術企業是否可以享受多種優惠疊加
為了幫助企業做好蘇州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備案、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填寫等涉稅事項,智為銘略小編綜合研究了相關政策,下面是關于高新技術企業是否可以享受多種優惠疊加的相關內容。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以下情況需特別注意:
1、高新技術企業15%稅率優惠不可與其他定期減免稅和其他減低稅率類優惠疊加享受:
舉例:企業2016年取得了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且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享受條件,2016年申請享受了高新技術企業15%低稅率優惠。2017年企業又取得了軟件企業證書,且符合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享受的條件。企業卻選擇從2017年開始享受軟件企業“兩免三減半”優惠,則企業需要將該優惠享受到期滿為止,即使在期間內企業自身各項指標不符合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要求,企業也不可重新選擇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
2、高新技術企業存在特殊減半征收優惠項目的稅率選擇:
高新技術企業如同時存在以下減半征收項目,可同時享受,但需分別核算,減半征收的部分需按照25%法定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減半征收項目: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2)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
(3)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大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舉例:C公司2017年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當年企業取得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700萬元,其他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萬元。企業取得的700萬技術轉讓所得中的500萬元部分免稅,另外200萬技術轉讓所得減半征收,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為1100萬元(即(1000+700-500-100)萬=1100萬;
1、法定稅率25%計算的應納稅額275萬(即1100×25%=275萬);
2、應納所得稅額為1000×15%+200×50%×25%=175萬元,減免所得稅100萬元(即275-175=100萬),而非110萬元【110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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